广元
5月25日,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23次会议、全省贫困县摘帽和产业扶贫现场推进会、2018年浙川扶贫协作高层联席会议和浙川扶贫协作现场推进会、嘉陵江流域河长制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等,研究贯彻意见。市委书记王菲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23次会议、全省贫困县摘帽和产业扶贫现场推进会议精神。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对四川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政治任务、最大民生工程、最大发展机遇来抓,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部署要求上来,统一到省委彭清华书记、曲木史哈常委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要坚持目标标准,着力提高脱贫质量,从严落实精准要求,在目标上坚持“两个确保”,标准上坚持“两个稳定”,方法上坚持“六个精准”,确保高质量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坚持开发性扶贫与保障性扶贫相结合,打好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歼灭战,统筹做好贫困群众与临界贫困群众帮扶工作,统筹推进贫困村与非贫困村的发展建设。要深入开展脱贫攻坚领域“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夏季战役”,及早安排“秋季攻坚”和“冬季冲刺”,确保脱贫攻坚再战再胜。
会议传达学习了2018年浙川扶贫协作高层联席会议和浙川扶贫协作现场推进会精神。会议指出,长期以来,浙江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从“两个大局”、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高度,对口帮扶我市,大力支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抗震救灾、灾后恢复重建等各项工作,在民生帮扶、产业合作、智力支持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浙川扶贫协作工作,认真学习领会浙川扶贫协作高层联席会议和浙川扶贫协作现场推进会精神,按照已经签订的协议内容,认真落实议定事项,全面拓展合作领域,健全完善对接机制,密切加强沟通交流,推动扶贫协作迈上新台阶。要按照“清单制+责任制”要求,把责任落实到市级部门和县区,以更大力度推动扶贫协作取得实效。
会议传达学习了嘉陵江流域河长制工作推进会议精神。会议强调,要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嘉陵江流域河长制工作推进会精神,特别是省委副书记、省长尹力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我市召开的嘉陵江(广元段)河长制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切实抓好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形成“共抓大保护”合力。要按照年底前全面建立河(湖)长制工作目标要求,加快制定出台市、县区、乡镇三级湖长制实施方案,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要按照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和年度工作任务清单,扎实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全方位、全域化、全过程加大治理保护力度,确保河湖治理与保护取得显著成效。
会议传达学习了川东北经济区发展座谈会精神。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川东北经济区发展座谈会精神,特别是要认真学习领会省委副书记、省长尹力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抓好脱贫攻坚、项目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生态环保、改革开放、民生改善、风险防范等重点工作,奋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当前,要统筹抓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力实现时间过半、目标任务超过半的目标。
会前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调查研究提高调查研究实效的通知》。会议指出,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优良传统,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本功,也是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改进作风的重要手段。这次省委部署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就是落实《通知》精神的具体实践。会议要求,要持续深化“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高质量高标准抓好23个重大课题研究,突出问题导向,努力形成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的调研成果。要把调查研究和推动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持讲真话、摸实情,在调研中督导推动工作,不断提升调查研究实效,为市委科学决策提供有益参考。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宁和省委常委、宣传部长甘霖来广调研重要指示精神等;审定了《关于开展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意见(送审稿)》《市第九届科技拔尖人才建议人选名单(送审稿)》等。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记者 蒲洪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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